山东省第二十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结果日前揭晓,我校有11项优秀成果在此次评选中获奖,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9项,获奖等次和获奖数量双双取得历史性重大突破。其中,法学院姚建涛教授的“论法学教育中的司法伦理教育”获三等奖。奖金额度为5000元,另外学校按照科研奖励文件还要相应配套奖励。
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为省政府颁发的全省社会科学研究最高成果奖,每年评审一次,本次评选出重大成果奖3项、一等奖20项、二等奖91项、三等奖156项,共计270项。